龚震亚律师,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联系电话18301725408。业务领域主要涉及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会见、刑事报案、罪轻辩护、无罪辩护等。从事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几十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个人文字作品曾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报刊网站刊登。
村民委员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但在具体个案中,并非只要以村委会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均构成单位犯罪,对此应当作实质意义上的判断,即:单位犯罪应当体现单位意志,以村委会名义实施,且违法所得归全体村民或村集体所有;否则仍应当以自然人犯罪分别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法令行为是法律所允许乃至鼓励的、形成法秩序的一部分行为,因此具有违法的阻却性。但是法令行为的实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才能够阻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