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震亚律师,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联系电话18301725408。业务领域主要涉及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会见、刑事报案、罪轻辩护、无罪辩护等。从事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几十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个人文字作品曾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报刊网站刊登。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鉴于实践中仍然存在私自送养亲生子女并收取钱财的行为,应准确区分两类性质的行为 ,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 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的事实,准确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 获利目的。
阿某某、基某某拐卖儿童、沙某某等拐卖儿童、贩卖毒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