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或者说,是否是以合同这种交易的形式为名进行的。
2.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他人的名义,并通过虚构单位和销售商的“口头合同”,骗取销售方财物。这种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用于个人挥霍,“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明显;该行为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但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而且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01条
一审: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22)苏0902刑初137号刑事判决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