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指控:2019年10月起至案发,被告人胡某某伙同须某某,利用微信、“乡聊”等聊天软件建立聊天群,在其于“哈灵麻将”应用程序中开设的亲友圈房间内进行麻将形式的赌博活动,通过抽取台费非法渔利。其中,被告人胡某某系群主,负责收台费、拉人、定群规则等;被告人须某某系亲友圈创建人,负责购买提供房卡、审核进圈人员等。经统计,上述亲友圈累计赢取分数136381分,折算赌资为人民币13.5万余元。
辩护人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同时认为被告人须某某的行为构成赌博罪,被告人须某某系坦白,所起作用较小,退赔了违法所得,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须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胡某某、须某某并非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也未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故不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某、须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胡某某、须某某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退缴了违法所得,量刑时酌情考虑。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胡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被告人须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裁判文书:(2020)沪0115刑初4545号刑事判决书
后记:笔者系须某的辩护人。
笔者认为,本案关系到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须某的行为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在开放时间上、组织形式上、开放程度上、营利方式上都存在不同之处。如果以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有违罚当其罪的原则。
罪名的不同,量刑也就不同。根据《刑法》,赌博罪处刑三年以下,开设赌场罪处刑五年以下。
笔者的观点获得了主审法官的支持。
法律条文: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龚震亚律师,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