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雇佣未取得特种作业资质人员实施特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安全 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实际施工方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1款
一审: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2021)浙0723刑初226号刑事判决(2021年 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