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因婚内出轨,引发丈夫心生怨恨而将其杀害的,可认定被害人对引 发案件有过错,可作为酌情从轻情节考虑。被告人作案后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亲属积极代为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可作为酌情从 处罚情节考虑。被告人具有多种法定、酌情从处罚情节的,应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条、第61条、第232条
一审: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31刑初43号 刑事判决(2018年3月5日)
二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湘刑终156号刑事判决(2018年6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