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其中强拿硬要是指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不需要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抢劫罪中夺取财物使用的胁迫手段,要达到足以使被害人无法反抗或者不敢放抗的程度。而敲诈勒索罪则是数额犯,以胁迫、要挟手段取得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因此,可以从压制被害人反抗程度和获取财物数额大小两个方面,来区分寻衅滋事中的强拿硬要与敲诈勒索和抢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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