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非法出售、提供试题、 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应当 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并罚。
2.对于实施考试作弊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依法宣告禁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2条、第284条之一
一审: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2018)苏0623刑初400号刑事判决(2019年 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