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的贪污、受贿犯罪,一般应适用《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第385条
一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2022)兵0501刑初32号刑事 判决(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