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归案的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能否认定有立功表现,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行为人是否有协助抓捕行为以及协助行为对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是否起决定性作用。相关司法解 释中均只强调构成立功需有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被抓获的实际结果 ,并没有规定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需要当场抓 获才构成立功。因此,是否当场抓获并不当然阻却立功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第26条第1款、第4款,第27条,第 67条第3款,第68条,第69条第1款、第3款,第72条第1款、第3款,第198条第1款第4项,第26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1款第1项
一审:浙江省柯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0802刑初358号刑事判决(2016年 10月27日)
二审: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8刑终326号刑事裁定 (2017年2月20日)